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学校相关文件 > 正文

山东大学新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综合考察工作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21-10-15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意见》等文件精神,把好新聘教师政治关、师德关、质量关,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新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综合考察工作流程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把教师聘用入口关,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把对拟引进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放在首位,保持教师队伍的纯洁性与先进性,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可靠、立场坚定、态度鲜明、观点正确的教师队伍,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重心下移的原则。发挥各单位党工委、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把好新聘教师入口关中的作用,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继承和发扬传统工作优势,适应时代和实践发展新变化,提高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2.坚持全面评价,以德为先的原则。严把新聘教师入口关与教师全面发展相结合。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到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在助力教师职业发展的同时引导教师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同时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努力培养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思想政治爱之心的好老师。

三、考察内容

对新聘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对其公开发表的言论(含论文、著作及微博、微信、知乎、抖音、脸书、推特等中外社交平台)进行审查把关

四、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

新聘教师填写《山东大学新聘科研教师审批表》,报人事部。

2.聘用单位考察

聘用单位党工委、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组成考察小组,通过与新聘教师本人面谈、联系原单位和同行专家等方式,对新聘教师社会背景及思想品德状况进行考察。

3.聘用单位形成考察意见

聘用单位党工委、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考察情况进行研究,形成考察意见,填写《山东大学新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综合考察表》,报教师工作部。

4.相关职能部门核查

相关职能部门对新聘教师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报教师工作部。

5.学校意见

教师工作部根据聘用单位党工委、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考察意见和相关职能部门核查情况,对新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出具意见。

五、考察结果的运用

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合格的教师予以聘用。在考察中发现有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不予聘用。


                党委教师工作部